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ZJ-203991
项目名称:工会福利(日用百货品、食品等)定点供应商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工会委员会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2020年7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工会委员会委托,就工会福利(日用百货品、食品等)定点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J-203991
二、项目名称:工会福利(日用百货品、食品等)定点供应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1 |
工会福利(日用百货品、食品等)定点供应商 |
1年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在杭州市区拥有实体超市
六、投标人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
标书售价:每本300.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标书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10日14:00:00
八、投标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601会议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九、开标时间:2020年8月10日14:00:00
十、开标地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601会议室(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
金额:20000.00元
交付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1209906782015
十二、其他
1、欢迎报名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继续报名。
2、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工会委员会
联系人:周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303515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联系人:徐钱良、苑洪春
联系电话:0571-81061800
传真:0571-81061803
Email:526551115@qq.com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条款号 |
名称 |
内容 |
1.3 |
招标人 |
采购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工会委员会 联系人:周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303515 |
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2号楼6楼 联系人:徐钱良、苑洪春 联系电话:0571-81061800 传真:0571-81061803 邮编:310012 Email:526551115@qq.com |
1.9 |
踏勘现场 |
不适用 |
1.10 |
分包 |
主体、关键性工作不得分包。 |
1.12.7 |
资金来源 |
已落实 |
3.3.4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按“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签署、盖章。 |
3.3.5 |
投标文件份数 |
提供一式五份,其中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3.3.6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须分别装订成册,建议胶装。 |
3.5.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按“招标公告”的规定。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采购文件规定账户并在投标截止日前到帐,交纳凭证复印件(电汇凭证等证明文件)编入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交纳凭证或投标截止日前保证金未到帐视作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3.6.1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
4.1.1 |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
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别单独密封,互不包含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按“招标公告”规定 |
4.2.2 |
投标地点 |
按“招标公告”规定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按“招标公告”规定 |
12 |
其他 |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采购文件,其中带“▲”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须对带“▲”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 |
|
|
合同期1年,如对中标人服务满意,可续签。每次续签1年,最多续签2次。 |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序号 |
招标要求 |
项目内容: |
|
1 |
本次招标拟选定1家定点供应商,作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工会委员会工会福利(日用百货品、食品等)的定点供应商,服务的内容包括货物的供应,仓储、配送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会人数约1900人。 |
2 |
合同期:自本项目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 |
二 |
项目采购要求 |
1 |
供货方式: |
1.1 |
每次福利发放时,采购人把具体的品种、数量要求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供货通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做出响应,向采购人书面提供具体品牌、规格、金额等信息,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提货凭证,如有需要,按用户要求提供货物免费包装、送货上门服务,并按采购要求的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供货地点。 |
1.2 |
如中标人无法提供或无法及时提供采购人所需货物,采购人有权通过其他途径另行采购。 |
2 |
质量要求、验收方法 |
2.1 |
质量标准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供应的所有商品须在有效保质期内。 |
2.2 |
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类货物,均必须符合食品安全、食品包装标准。 |
2.3 |
供应的所有商品必须是商场正品,而非电商商品。 |
2.4 |
采购人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检。如抽检不合格,应对货物进行更换。如更换后货物仍抽检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 |
3 |
售后服务 |
3.1 |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也应就投标商品的品质和服务对采购人负责。 |
3.2 |
采购人对商品质量、价格、数量有疑问,及时与投标人联系,投标人应24小时内做出答复或处理。如是投标人责任,商品处理的方式主要采用退货或调换的方式。 |
3.3 |
投标人应明确说明此次投标的服务策略,提供此次应标货物的服务计划(售后服务内容、相关服务指标、售后服务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情况及其联络信息)。 |
4 |
其他事项 |
4.1 |
中标人必须按照约定配送时间与数量送货,当出现送货异常时,中标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并采取应急措施。若出现配送不及时,招标人可对中标人作200-2000元的违约赔偿。 |
4.2 |
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为采购人提供安全产品,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约定要求。若出现安全指标检测不达标,采购人可根据安全风险程度与实际情形,对中标人作20000-40000元的违约处罚,或终止合同处理;对质量不达标或不符合预包装食品及索证索票要求的情形,可作1000-2000元的违约赔偿处理,严重的可终止合同。 |
4.3 |
若合同期内发现中标人在税务票据、货款结算、社保税收缴纳、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或出现因产品安全质量、企业信誉和经营管理等方面问题被政府或媒体曝光等情形时,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同时中标人须无条件赔偿采购人相应损失。 |
4.4 |
若中标人在合同期内放弃合同义务,采购人可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造成损失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违约赔偿。 |
4.5 |
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由于产品质量、配送服务等原因导致履约合同能力不够,招标人有权与中标方终止合同。 |
三 |
商务条款 |
1 |
报价方式:每人每年提货凭证的票面累计金额。每人每年提货凭证的票面累计金额≥2000元。 采购人实际支付金额为: 2000元/人每年。 |
2 |
付款方式:每次货物供货完成,中标人到采购人处核对账目,并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支付100%货款。 |
3 |
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合同价格的5%,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交入采购人帐户,合同终止后由采购人退回中标人,不计利息。 |
4 |
合同期满后,视其服务能力、资质和服务质量及招标人考评满意度情况,可续签,续签一年,合同期限至多不超过贰年。 |
一、总则
1.1 实施依据
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
1.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3 定义
招标人:是指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采购事宜的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是指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投标人;
投标人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采购人: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招标人、用户相同;
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
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
1.4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投标费用
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如适用)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分包(如适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
1.11 偏离
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
1.12 其他说明
1.12.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1.12.2投标人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
1.12.3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2.4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1.12.5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12.6乙方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实施过程中,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
1.12.7项目资金性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且资金已落实。
1.12.8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招标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投标人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招标人所有。
1.1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2.10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投标人无关。
1.12.1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1.12.12投标人之间的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F.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G.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如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上利害关系并且存在影响采购公平竞争的行为的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无效。
二、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组成
2.1.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3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2.1.4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2.1.5第四章 评标办法
2.1.6第五章 采购合同
2.1.7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1.8补充文件
2.2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3 采购文件的澄清
2.3.1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技术交流,投标人需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2.3.2 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3.3 如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澄清答复的文件为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3.4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5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3.6当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4采购文件的修改
2.4.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招标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采购文件。
2.4.2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补充文件对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2.4.3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4.4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4.5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2.4.6投标人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4.7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2.4款规定。
2.4.8当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4.9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
3.1.2投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招标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3.2 投标文件组成
3.2.1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3.2.2商务技术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依法纳税的缴税(费)证明(复印件)(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在杭州市区拥有实体超市,提供证明资料;
6)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考);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3)投标函;
(4)投标人情况介绍
(5)采购需求响应表
(6)投标人服务方案
(7)投标人管理制度
(8)货物品质保证措施
(9)供货配送方案
(10)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和承诺
(11)投标人提货实体门店分布情况:在杭州主城区(含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 实体经营门店数量、货物品种情况
(12)投标人离采购人距离最近的实体门店情况,包括面积、货物品种、人员情况、服务计划等
(13)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至今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14)投标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认证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7)投标人能提供的优惠内容
(1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3.3 投标文件的编制
3.3.1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3.2款中规定的顺序及采用“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
3.3.2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明确,对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作出响应。
3.3.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并注明“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3.4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5投标文件份数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6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7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4 投标报价
▲3.4.1本次投标报价为含税人民币价。
3.4.2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产品及服务须达到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使用要求。
3.4.3报价应按不同费用构成分开填写,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4.4所投标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3.5.2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5.3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5.4 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退还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
(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7)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8)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6 投标文件有效期
3.6.1 投标文件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件应在该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合同签订后,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投标文件有效期同合同有效期。
3.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3.6.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四、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密封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密封袋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所投标项名称、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封口处应有盖单位公章或投标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1.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拆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5招标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约束。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投标人在投标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邮寄到达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4.3.2 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项目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所投标项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
4.3.3 投标人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招标人撤标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补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但开标以后要求撤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4 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投标文件将被判定为无效标。
4.5 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况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标项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可将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五、开标、评标及合同签订
5.1 开标
5.1.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准时参加。
5.1.2开标大会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下称投标人代表)必须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明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原件(其他诸如驾驶证、市民卡等一律视为未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如是法人代表的,只须按前款提供并出示相关证明、证件即可;如是法人代表授权一个以上代表参加投标的,应按实参加,并在相应文件上同时签署。
5.1.3主持人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采购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投标人签署《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对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
提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采购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按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当众拆封、清点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报价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商务和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同时告知投标人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
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投标人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应同时公布其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
拆封投标人报价文件,宣读开标(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及招标人最终确定中标投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5.1.4开标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1.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撤回函的,招标人应在开标时宣读撤回函,并将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投标人。
5.1.6如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未到场或者不能出示其身份证件或者未按时签到的),投标人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5.2 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5.3.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首先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5.3.2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投标文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5.3.3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
5.3.4细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非实质性内容存在不完全响应或不响应。
5.3.5重大偏离和保留、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界定。初步评审时如发现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要求有重大偏离和保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重大偏离和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但允许投标文件在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细微偏差,在详细评审时可按评标办法对细微偏差做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评审。
5.3.6初步评审工作内容
(1)资格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
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3.7除符合5.6款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和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料,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如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或其他内容不齐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5.4 投标文件的澄清
5.4.1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5.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5 错误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在投标报价方面是否有计算、累计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及顺序如下:
(1)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6)如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分项价格或单价有遗报,应视作已含在投标总价中;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其分项价或单价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合理的原则对其予以确定;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以澄清方式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5.6 合理报价澄清说明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7 无效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认定,经认定属实后将该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商务技术文件阶段:
1.1、资格证明审核:
1) 投标文件内容不能充分证明投标人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
1.2、商务技术审核:
1) 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2) 报名的投标人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3) 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技术方案,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4) 投标文件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不齐全的;
6) 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7)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8) 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
9)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
10) 投标有效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1)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2) 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3) 投标人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4) 违反国家及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
2、报价文件评审阶段:
1) 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报价,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2) 投标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
3) 所投标项的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 《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为零的,或其报价(大写)无法按正常书写方式进行报价唱标的或无投标报价的;
5) 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6)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
7) 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
8) 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
9)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10) 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1) 投标人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 违反国家及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
5.8 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9 评标
5.9.1 招标人将按相关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价。
5.9.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详见第四章。
5.10 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处理
评审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本标项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采购。
5.11 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12 确定采购结果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招标人。招标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5.13 结果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14 发出中标通知书
5.14.1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5.15 签订合同
5.15.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15.2采购文件及补充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5.15.3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16 采购代理服务费
5.16.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人民币20000.00。
第四章 评标办法
一、总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人员将本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的精神,进行评标工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标的有关情况。
对未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落标解释。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二、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标、询标、评审等工作,并向招标人提出评审意见和评标报告。
三、评标纪律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所有评标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3.评标人员不得接受或参加投标人或与投标有关的单位、组织或个人的有碍公务的宴请、娱乐活动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
4.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出入评标地点、与外界通讯、会客等。
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采购机构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6.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或与中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以外。
7.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优劣情况,以及认为差异较大的情况等,应以书面意见作出真实、专业、诚恳负责的表述,不得违背客观、公正的原则。
8.评标结束后,各评标人员应将全部资料整理上交招标人,严禁将评标过程中的任何资料带出评标现场向投标人或其他单位提供。
9.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应对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予以保密。
10.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2.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失败。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评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
2.熟悉采购文件和评标办法。
3.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
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4)通报报名参加本项目采购的投标人名单及资格预审情况(如有),宣读最终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采购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
6)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采购响应文件无效、投标人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
授权代表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评审人员对有关采购文件、采购响应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采购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招标人有利的解释;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可停止评标工作,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评审报告是根据评审人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组织机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内容,预算执行确认书编号,采购预算金额,采购方式,发布公告时间;公告发布网站,采购响应截止时间,购买采购文件单位情况,采购响应单位情况等
2)评标委员会组成;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评审情况及说明;
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人排序;
6)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五、评标细则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本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对各投标人的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分因素在分值范围内进行各自打分。每个投标人最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2.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3.对投标人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评分因素及分值范围
该评分分值由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在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具体分值设定详见表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打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内容 |
分值 |
|
1 |
针对采购文件第二章、二采购需求逐条响应,每一项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
20 |
2 |
投标人综合实力和服务方案综合评价:内容的全面性、科学性、针对性等进行评价。评价优得8-10分,良得5-7分,一般得3-4分,差1-2分。 |
10 |
3 |
管理制度:根据投标人是否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质量考核办法等进行评审。评价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0-1分。 |
5 |
4 |
货物品质保证措施:根据投标货物加工、包装、保存、运输、仓储各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等进行评审。评价优得4-5分,良得2-3分,一般得0-1分。 |
5 |
5 |
供货配送方案:根据整个供货配送系统的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情况,与服务相适应的服务机构和人员、确保服务满足招标要求的措施等的评价。0-5分。 |
5 |
6 |
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和承诺;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0-5分。 |
5 |
7 |
投标人提货实体门店分布:在杭州主城区(含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 实体经营门店数量、货物品种情况综合比较,评价优得8-10分,良得5-7分,一般得3-4分,差1-2分。 |
10 |
8 |
投标人离采购人距离最近的实体门店情况,包括面积、货物品种、人员情况、服务计划等综合比较,评价优得17-20分,良得13-16分,一般得8-12分,差4-7分。 |
20 |
9 |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合同复印件得1分,最多得5分 |
5 |
10 |
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得1分;通过ISO14001环境认证体系得1分; 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3 |
11 |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评标对投标文件的制作质量进行综合评价,根据制作情况酌情给分0-2分。 |
2 |
2)价格分
价格评分将在有效投标人范围内进行,最高得 1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每人每年提货凭证的票面累计金额)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0%×100
六、询标
对投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清楚的内容,必要时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询标记录需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它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七、修改评标结果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第五章 采购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采购人):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工会委员会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根据关于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工会委员会福利招标项目经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及《浙江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浙总工财字[2018]11号)精神,体现采购人对其工会会员的关心和慰问,采购人向乙方采购工会福利物资。
第二条:采购数量
本次采购项目工会福利物资年度采购量共计 份。
第三条:合同金额
固定单价: 元/人次。
合同总金额为暂定金额,最后按照实际数量结算。 元/人次× 人次(以合同期间采购人员工实际消费量为准),共计人民币大写 ¥: 元。
第四条: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所供食品新鲜,不得提供过期食品。
乙方承诺按照投标样品保质保量提供给采购人相应数量工会福利物资,所有物品厂家信息、厂址、联系电话明确标示。
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时间: 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地址送达。
2、在所供货物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入境检验检疫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
第六条: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合同价格的5%,签订合同前由乙方交入采购人帐户,合同终止后由采购人退回乙方,不计利息。
第七条:付款方式
每次货物供货完成,中标人到采购人处核对账目,并开具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支付100%货款。
第八条:合同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后,视其服务能力、资质和服务质量及招标人考评满意度情况,可续签,续签一年,合同期限至多不超过贰年。
第九条:服务承诺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及招投标文件的约定,无特殊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终止合同内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采购人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终止,双方不追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中所指采购人与乙方享有同等权力,在发生所供货物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人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采购人、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3、本合同一式三份,乙方执一份,采购人执一份,鉴证方一份。
采购人(需方):(公章) 乙方(供方):(公章) 采购人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
2020年 月 日 |
合同鉴证方(公章):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经办人:
电话:0571-81061814
鉴证日期: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未提供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
报价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
投标文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价格单位: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 |
投标价 |
工会福利(日用百货品、食品等)定点供应商 |
每人每年提货凭证的票面累计金额: 小写: 元/人每年 大写: 元/人每年 |
注: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开标一览表上任何超出采购文件的优惠内容均不计入评标。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项序号及标项内容:
投标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依法纳税的缴税(费)证明(复印件)(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在杭州市区拥有实体超市,提供证明资料;
6)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考);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3)投标函;
(4)投标人情况介绍
(5)采购需求响应表
(6)投标人服务方案
(7)投标人管理制度
(8)货物品质保证措施
(9)供货配送方案
(10)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和承诺
(11)投标人提货实体门店分布情况:在杭州主城区(含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 实体经营门店数量、货物品种情况
(12)投标人离采购人距离最近的实体门店情况,包括面积、货物品种、人员情况、服务计划等
(13)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至今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14)投标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认证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7)投标人能提供的优惠内容
(1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依法纳税的缴税(费)证明(复印件)(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在杭州市区拥有实体超市,提供证明资料;
6)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考);
承诺函
(采购人):
我方(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粘贴处 |
为了招标结束后尽快退还贵公司投标保证金,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贵公司投标保证金退还的相关信息
收款单位(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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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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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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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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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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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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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函;
投标函
(采购人单位名称):
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名称)进行投标。为此我方:
1、承诺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 天。
2、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补充(如果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
5、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6、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其他有关规定。
7、完全理解不一定接受最低价中标。
8、我公司自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10、我方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况: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4)投标人情况介绍
(5)采购需求响应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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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与第二章,“二、采购需求”逐条对应
2、“偏离情况”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或“符合”
(6)投标人服务方案
(7)投标人管理制度
(8)货物品质保证措施
(9)供货配送方案
(10)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和承诺
(11)投标人提货实体门店分布情况:在杭州主城区(含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拱墅区、江干区、滨江区) 实体经营门店数量、货物品种情况
(12)投标人离采购人距离最近的实体门店情况,包括面积、货物品种、人员情况、服务计划等
(13)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至今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14)投标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认证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法定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该同志系公司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1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
致: _(采购代理机构):
我 _(姓名)系 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采购单位,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职 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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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17)投标人能提供的优惠内容
(1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