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申报通知(已发院内网)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2019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的通知
2019年度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以中医药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为目标,突出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疾病康复中的优势,研究解决中医药热点难点问题,申报要求突出优势,问题导向,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2019年度省中医药科技计划主要包括重点研究项目、科研基金项目、青年人才基金项目。
(一)重点研究项目
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研究解决中医药关键问题,促进中医药临床学术发展和产业提质增效,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追踪国内外研究前沿,预期成果达国内领先水平以上。
1.影响和制约我省中医药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相关政策研究;
2.重大疑难疾病和慢性病的中医药临床诊治优化方案的应用研究;
3.浙产中药材道地性研究、道地药材资源综合利用、名医名方和专病专方开发研究。
资助强度为15万元,申请单位须以1:1配套, 须附查新报告。
(二)科研基金项目
要求具有实质性中医药研究内容,选题新颖、方案可行、贴近中医药临床,预期成果达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分立项资助(A类)和立项不资助(B类)两类。 主要资助:
1.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诊治、康复临床实用技术、方法及适宜技术培育研究;
2.中医“治未病”、养生保健技术与方法研究;
3.浙派中医学术源流、名老中医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应用及创新。
A类项目资助3万元,申请单位须以1:1配套;B类项目经费自筹,申请单位应不少于3万元配套。
(三)青年人才基金项目
重点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骨干。项目选题除具备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外,应体现人才培养特性,需具备较好工作基础。
资助强度为3万元,申请单位须以1:1配套。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请单位须为本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鼓励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协同研究。企业申请项目经费自筹。项目申请单位承担能为完成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项目申请人须为我省上述机构在职人员。重点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具备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60周岁(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下同);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每人只能申报1项,参加不能超过2项。
项目申请涉及人体研究须符合伦理规范并通过伦理委员会审查,涉及动物的研究须符合实验动物相关规定。
※ 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一)缺少中医药理论指导或缺乏中医药研究内容;
(二)申请人以往有不良记录(承担省中医药科技计划未经审批逾期不验收、近2年有撤题、近1年有结题);
(三)申请主要内容超出申报指南以外或已获其它项目资助;
(四)承担省中医药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
(五)存在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六)不能落实配套经费。
三、申报程序
(一)省中医药科技计划实行网络申报,请通过浙江中医药网,登陆浙江省中医药科教信息系统(http://zgj.zjtcm.net)申请项目,不需提交纸质申请书。
(二)项目申请人在“我的科研项目”模块中在线逐项填报,并上传研究正文报告,其中涉及人体研究须提供伦理审查证明,重点项目须上传查新报告。项目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和确认上报。
(三)请各市填报辖区内申报项目汇总表,经审核盖章后报送我局,电子版发送至yangqingfang6@126.com。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可直接报送。
四、其他事项
(一)为了项目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申报人员必须先通过电话报名,再登录网络系统填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电话报名截止时间7月10日 ,系统填报提交截止时间7月25日, 逾期将不再单独予受理。
(二)项目申请研究正文(提纲)详见附件,亦可在浙江中医药网上下载。
(三)联系人: 干文韬 ,咨询电话:88303417 8835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