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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计委关于2019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7-16 访问量:58305 类型:科研动态

浙江省卫计委关于2019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2019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坚持面向国家需求、面向临床的要求,按照政府引导、自主申报、专家评议、择优统筹的原则,以提升群众健康获得感为政策导向,突出项目顶层设计和科技资源统筹,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并鼓励医共体单位和医研企合作申报。现就2019年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2019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共分为五类。

(一)  省部共建计划

1. 省部共建重大项目

聚焦严重危害我省人民生命和健康的重大疾病防治问题,以疗效为评价标准,加快疾病诊治关键问题、核心技术的突破、促进新技术新规范的临床应用,为有效降低重大疾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实现早诊早治,提高生存质量,减轻疾病负担提供科技支撑。项目鼓励跨单位、跨学科、产学研协作申报(具体见附件)

2.省部共建重点项目

围绕我省卫生健康科技重大问题和临床诊治需求,开展疾病临床诊治关键技术研究,实现诊疗能力的提升和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学术发展。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明确的临床实用价值,预期成果达国内领先水平以上。项目不支持纯基础研究。

(二)  平台计划

面向省重大疾病诊治技术研究中心、科技研发转化平台中注册的创新团队、重点学科和新技术适宜技术培育推广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要求申报者围绕创新平台的主攻方向开展系统性临床研究和产学研合作的研发转化研究。项目学术思想新颖,临床意义较大,或有较好的转移转化前景。申请应提供创新平台文件和经费证明,并在科技研发转化平台完成团队信息填报和年度信息填报,当年发布信息15条以上。

(三)青年人才计划

主要面向本省医疗卫生计生单位40周岁以下的青年骨干,申请人需具备较好的前期科研基础,申请项目需针对临床实际问题,具新颖性、实用性和科学性。

(四)面上项目计划

面向全省自主申报,针对卫生健康领域临床实际问题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研究目标应贴近临床,在任务期内能够按时完成。要求选题内容新颖、需求导向明确、技术方案可行。

(五)新技术适宜技术培育推广计划

1.新技术产品研发项目

面向全省自主申报,鼓励医工信、医研企联合申报。以临床和健康经济发展为导向,重点部署筛查预警、早期诊断、微/无创治疗、个体化诊疗、人工智能诊断、术中精准成像、智慧医疗、新型检测与成像、生物治疗、微创治疗等前沿及共性技术产品研发。项目考核要求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成果,能系统化集成研究成果。本项目研究成果须依托省卫生健康科技研发转化平台进行对接转化。

2.适宜技术培育与推广项目

面向全省自主申报,鼓励医共体试点单位申报。培育项目应紧密围绕常见多发病、基层临床需求和技术服务能力提升要求,针对急诊、慢病、老年、康复等诊治技术需求,对应用适合基层的新的临床诊治技术和操作技术方法进行研究。推广项目为经筛选的成熟、安全、有效的适宜技术,开展推广应用效果评价,形成满足基层需求的技术解决方案和一体化推广模式。

二、申报时间

预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19日,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18年7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一)网络申报。按照我委“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今年开始,我委的科研项目全面对接中国(浙江)卫生健康科技研发转化平台http://www.msttp.com)通过平台实现全程网上受理和确认,项目申请人可在线填报并上传可行性报告

(二)项目初审。项目申请单位是项目申报和初审的责任主体,应严格加强项目的伦理诚信和科研条件资质管理,确保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汇总上报。各市卫生计生委和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应填报申报项目汇总表(Excel形式,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计划类别等),经审核盖章后报送我委,电子版发送至zjswstkjc@163.com。

四、名额分配

省部共建计划采取限额申报方式,重大项目三甲医院每个单位限3项,重点项目杭州、宁波、省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和高等医学院校各4项,其他市各3项。其它类别项目不限项。

五、申报要求

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进行填报,申报的项目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申请者要求。项目面向全省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进行自主申报,年龄不超过60周岁(青年人才项目除外),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在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是项目实际负责人。其中省部共建项目的申请人应具备高级职称。

(二)经费配套要求。立项资助的项目,申请单位须给予1:1及以上经费配套;立项无资助的项目,申请单位须给予不少于3万元的经费配套。因经费拨付渠道原因,企业申报项目立项后,所需研究经费由企业自行配套。

(三)科研诚信要求。禁止第三方代写、数据造假、虚假标注等学术不端行为。项目组成员应当签署知情同意和科研诚信承诺书,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质条件和申报项目真实情况进行审查后上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所有项目均需上传可行性报告,涉及人体研究的项目须通过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涉及实验动物、病原微生物、干细胞研究的项目须符合我省实验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和干细胞管理相关规定。其中省部共建项目还应提供查新报告、纸质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一式10份),详细说明项目背景意义、现状趋势、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创新点、预期成果、考核指标、工作基础和经费预算。

(五)如申请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以往有不良记录(承担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未经审批逾期不验收、近2年有撤题、近1年有结题);

2. 申请人主持的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其中省部共建项目不超过1项。对同一个项目同时申报省级其他科技计划的,将不予受理;

3.项目的主要内容超出申报指南以外或已获其他项目资助;

4.近三年有学术不端记录的。

六、其他事项

因评审需要,项目负责人每项申请项目请交纳评审费200元。请各申报单位统一将评审费缴(汇)至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帐户:浙江省医学科技教育发展中心,帐号:66050181940000828,开户银行:华夏银行武林支行)

联系方式:

科教部  干文韬   88303417  88358111

  

 

 

附件: 2019年省部共建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2019年省部共建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按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健康浙江行动纲要的总体部署,2019年度省部共建重大项目以临床重大需求和技术创新研发为重点,突出项目的临床导向、效果导向和实用导向,现就有关申报领域和要求通知如下:

领域一:基于临床与分子特征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恶性肿瘤个体化诊治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和内容:以规模化的肺癌、肝癌、胃癌、结直肠癌等消化系统恶性肿瘤临床病例资源为基础,利用基因组学、蛋白组学、代谢组学等组学数据,进行转化医学研究,初步明确恶性肿瘤患者基因型、血清学诊断、治疗反应、预后判断分子标志物及特异性治疗靶点等临床实际问题,针对临床与分子特征,获得生物标记信息,寻找具有临床诊治价值的分子标志物,并开展肿瘤分子分型和个体化诊治技术研究,在肿瘤的早期诊断、靶向治疗、放化疗、免疫治疗等方面为患者提供精准治疗方法。
    成果形式和考核指标:建立基于组学特征谱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恶性肿瘤的新的疾病分类体系框架,研究分子分型与临床表型的相关性。针对1个病种发现并验证至少2-3个恶性肿瘤分子分型的生物标志物,制订1种基于分子分型的可用于临床的精准诊疗方案,申请2-3项发明专利,并有望实现转化和产业化。

领域二:新型手术治疗手段及技术体系的构建

研究目标和内容:以多学科交叉融合的理念为指导,以提高疗效、减轻创伤,保留脏器功能为目标,在循证医学基础上,结合影像组学、分子生物学等新方法,研发、引进手术相关新材料、微创外科技术设备、国际新兴术式和新方法等,开展手术根治、术后并发症发生率、远期疗效、生命质量和成本效益分析研究,评价其有效性和安全性,指导个体化手术方案的制定,实现器官功能的保护和保留,构建安全有效的新型手术治疗技术体系。
    成果形式和考核指标:开发1-2种手术治疗新技术、新方案、新手段,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建立一套符合我省实际需要的手术治疗新规范、新指南及1~2个相应的质量控制工具,用于指导评价临床手术实践,并在全省推广应用3-5家单位。鼓励与企业开展手术技术产品合作研究。

领域三:基于医学大数据的人工智能技术在高发重大疾病早期诊断和辅助诊断中的应用
    研究目标和内容:围绕我省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特殊人群高发重大疾病的早期诊断和辅助诊断这一重大临床需求,开展医工信交叉的医疗+人工智能研究。利用高质量、标注过的数据资源,结合医学大数据分析技术、医学影像处理技术和深度学习方法体系,针对重要疾病早期诊断中存在的“漏诊率、误诊率”现象,探索基于大数据的人工智能技术在早期诊断和辅助诊断中的应用新模式,搭建基于医学大数据的人工智能诊断系统平台,为提高重大疾病诊断效果提供技术支持。
    成果形式和考核指标:建立基于医学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针对恶性肿瘤、心脑血管、代谢性疾病、特殊人群高发重大疾病的临床决策支持系统1套。开发出综合性的、可布署在医院、用于早期诊断、辅助诊断和临床应用全过程的质量评估、参考咨询、分析判断、快速计算和精准决策的疾病人工智能技术支撑平台1个,申请2~3项发明专利,并在全省推广应用3-5家单位,与企业合作开发的优先支持。

领域四:基于临床转化的新型医用产品的研发

研究目标和内容:重点支持严重危及生命且尚无有效治疗手段或对解决临床需求具有重大意义、临床治疗急需的医用产品研发,协同推进医用产品和技术装备升级,完善产品标准体系,推动健康产业快速发展。申请项目需有临床前和临床研究的工作基础,针对高发多发疾病,研究可转化的具有重要临床应用价值的新型医用产品,突破我省高端医用产品研发等关键技术瓶颈问题,形成基于临床转化的新型医疗器械、医疗机器人、医学影像设备、新型植入装置、体外诊断技术产品等健康产品。

成果形式和考核指标: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医用产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整机产品获得产品注册证,主要核心部件需实现国产化,提供可靠性设计和失效模型设计文件及第三方测试报告,发展安全有效的1-2种新型医用产品设备,申请或获得不少于1项相关技术发明专利,并按照批准的方案在3-5家单位开展临床试用,本项目应与企业合作申报完成,依托省卫生健康科技研发转化平台进行对接转化。